(一)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的要求,严格进行自动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以保证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及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具体保证措施见表。
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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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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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与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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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房、辅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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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站房清洁,保证监测站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辅助设备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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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水、排水及内部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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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维护和清洁,保证内部管路畅通,防止堵塞和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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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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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清洗、定期更换试剂、定期更换易耗品、定期校准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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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仪器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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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电路、仪器传输系统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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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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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中对自动监控仪器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的要求定时远程监控及对自动监控仪器设备进行现场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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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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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实验和质控样实验,每季度各进行一次重复性、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实验结果各项指标均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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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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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中标准6的要求,对系统进行检修,更换后的仪器和修复后的仪器在运行之前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校准,各项指标要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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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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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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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且专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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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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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标准溶液进行核查,结果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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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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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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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监测仪器的各项性能指标应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表1中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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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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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大于等于360小时/次,其余项目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大于等于720小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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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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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续排放的情况下,COD自动监测仪和氨氮自动分析仪至少每小时获得一个监测值,每天保证有24个测试数据,PH值和流量至少每10分钟获得一个监测值;
在间歇排放的情况下,COD自动监测仪和氨氮自动分析仪获得的数据要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PH值和流量监测数据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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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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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转率要达到90%以上,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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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水手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手工监测要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要求进行。
1、实验室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保证实验室的设施、测试场所以及能源、采光、保温、通风等方面满足监测工作的实际要求,保证环境条件不对监测结果的有效性、测量准确度、稳定性及操作产生不利影响。
2、人员素质是质量控制的保证。配备满足手工监测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确保监测分析仪器设施工作正常,满足项目监测精度要求。监测仪器设备的性能状况和量值是否可靠,直接影响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要采取措施,保证所有仪器设备均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其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校准检定,以确保仪器设备量值准确可靠和进行溯源。
4、保证监测方法选择正确,及时更新监测标准
5、数据处理和综合评价质量保证
在水质样品测定中,误差总是存在的,在实际分析中并不能得到准确无误的真值,测定中的数据只能做出相对准确的估计。所以定量分析的结果必然存在不确定度,需要对实验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数据的可靠性和代表性。数据处理包含的主要内容有,监测数据的记录整理、监测数据有效性检查、监测数据离群性检查、监测数据统计检验、监测数据方差分析。
二、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噪声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2008)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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