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0日,德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质监局会议室召开“德惠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在落实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上,质监局鄢旭光局长做了重要讲话。特别指出,企业法人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企业法人对食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包括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德惠质监局要求辖区内所有食品企业开展自6月份至9月份的“百日食品安全大排查活动”。企业自查内容包括:
1、企业资质状况,生产许可证的范围是否符合法律。
2、采购进货的过程查验。
3、生产过程的标准执行情况。
4、食品出厂检验的过程。
5、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6、标签上面的标注检查。
7、产品执行标准及检验方法是否现行有效。
8、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包括企业自主召回和监管部门责令召回。
9、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
我吉林德大有限公司,已按照鄢局长的指示开始进行自检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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